近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商品房预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取消因新冠疫情期间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办理预售的相关政策,结合郑州市实际,将适时稳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并且表明,鼓励有实力的开发企业现房销售。
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商品房预售有关工作的通知
郑房〔2022〕45号
各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2〕13号)要求,现就做好商品房预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商品房开发项目。
二、具体措施
(一)取消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办理预售的相关政策。
(二)调整工程形象进度为出地面以上2、3、5层,即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商品房项目,完成基础并施工至出地面二层以上结构封顶工程。七至十二层(含十二层)小高层建筑完成施工至出地面三层以上结构封顶工程。十三层以上高层建筑完成施工至出地面五层以上结构封顶工程。
(三)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开发企业现房销售。
(四)依据上级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将适时稳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
(五)土地(或在建工程项目)在抵押状态下办理预售许可的,开发企业提供由抵押权人出具的知晓土地(或在建工程项目)有抵押的告知函或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未达到规定节点时,不得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二)各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在认真落实好商品房预售项目现场勘验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为企业办理预售许可提供便利服务。
(三)开发企业须将抵押情况如实告知购房人。
(四)商品房实际网签销售前相关房源应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现房销售是大势所趋
据媒体报道,在2018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的建议,并将于9月25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这不是一件新鲜事。
深圳最早推出现房销售。早在2016年5月18日,微信文《欧阳捷:全国现房销售,购房者遥不可及的梦想?!》中就曾探讨过这一话题:
“买期房的客户,选择权是有的,却没有知情权,开发商出售‘信用期权’,购房者购买开发商的‘信用债券’,全凭信用二字”。
买房人从买期房到交付使用,往往要等一段很长的时间,个中变数与消耗的时间成本都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压力,“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越来越能体现在购房者身上。与此同时,由于现房周围的建筑普遍较好,居住设施基本成型,因此价格上也呈现出比较稳定的状态,也便于周边价位与环境的对比。
并且现房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看得见、摸得着,能够切身观察楼盘的实际情况,给人以一种安全感,购房者可以让置业顾问带着自己的实地考察,来看看房子的质量,通过观察整个房间的状况甚至了解小区物业的服务。此外,买房人还可将装修等计划尽快提上日程,为以后入住做好充分准备。
现在,信用体系江河日下,各行各业都存在着失信违约、全无廉耻之事,而且监管既少且弱。
相比之下,房地产行业的审批事项之多、监管链条之长、验收部门之杂,几乎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与之相比,论乱象虽多见,未必只是预收款项、延期交货的特殊现象,看品质之优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未必皆是物美价廉、有口皆碑的普遍规律。现房销售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会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